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室内设计法律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室内设计法律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正规的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必须要有两证,一是工商管理部门所发的营业执照,二是建筑管理部门所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的资质证(有等级区别)。开装修公司需要一下条件
1、装修公司是否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
3、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印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
4、工程负责人是否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
5、装修工人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根据合同法的要求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共建项目协议,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需要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改造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效与总承包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上下吧,山西某地,发生一起碎尸案,死者年轻女性,尸体被分解装蛇皮袋里,扔到垃圾沟里,就是农村的那种黄土沟,村里人垃圾都往那倒,尸体被捡垃圾的发现,警察很快到现场,只发现尸体,其他的毫无线索,当时也没监控什么的,只是找到被害人家人,但是该女性二十来岁,当天说是去镇上看上学的弟弟,也没有结仇什么的,而且尸体的发现地点,靠大路边的深沟里,不排除流动作案,警察根本毫无进展,一直到五年还是六年后,有一个被抓监狱的囚犯,突然上报说,我举报可不可以立功,其实那囚犯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自己也没看见。
就是有一次他和同伴喝酒吹牛逼,这个说他怎么怎么厉害,另一个说自己怎么怎么厉害,邻桌的听不下去了,这个人不能说熟悉只能说知道他,过来直接说你们这都算个啥,我杀过人。杀的是个女娃先奸后杀的。
警察接到举报,赶紧翻卷宗,新来的公安局长,注意到之前的这个无名案,然后觉得找到嫌疑人试试,嫌疑人老家农村的一直在镇上开理发馆,老婆孩子都在一块,而且老婆长的也可以,根本就看不出来有问题,但是嫌疑人老家离尸体现场是最近的村子,就直接去他老家,经过侦查发现老家因为一直没有人住,斧头上还有被害人的血迹。所以直接立案判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后罪犯交代,当天他回老家办事,路上碰见女孩,经过诱骗把人家带到老家,先奸后杀,并碎尸扔进垃圾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室内设计法律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室内设计法律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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